診所特休怎麼算?依年資天數一覽與未休工資
醫療院所人力吃緊,員工特休常常排不出去,年底才發現一堆沒休完。特休天數怎麼算、沒休完要給多少錢、可不可以遞延?這篇依勞動基準法與勞動部說明,一次整理給診所負責人和行政人員。
特休天數一覽(勞基法第 38 條)
員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,就要依年資給特別休假。正職、兼職、跟診助理、櫃台、藥師、護理人員都一樣適用。
| 工作年資 | 特休天數 |
|---|---|
| 6 個月以上、未滿 1 年 | 3 日 |
| 1 年以上、未滿 2 年 | 7 日 |
| 2 年以上、未滿 3 年 | 10 日 |
| 3 年以上、未滿 5 年 | 每年 14 日 |
| 5 年以上、未滿 10 年 | 每年 15 日 |
| 10 年以上 | 每 1 年加給 1 日,加至 30 日為止 |
常見誤會:滿 1 年的 7 天,並不包含滿半年的 3 天。勞動部明確說明,滿半年給 3 天、滿 1 年再給 7 天,兩者應分別給予。也就是說,員工到職第一年內,前後總共會有 10 天特休。
週年制還是曆年制?
特休的「年度」怎麼算,有兩種常見做法:
- 週年制:以員工到職日起算,每滿一個年資階段就給對應天數。最直覺,但每個人的年度起訖都不同,行政上比較難管。
- 曆年制:經勞雇雙方協商,以每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為一個年度計算。全診所同一個時間結算,方便管理。
改用曆年制時要注意兩件事:
- 天數不能比週年制少:勞動部的做法是,在法定天數不減損的前提下,按比例分段計給。實際天數可以用勞動部「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」核對。
- 離職時要回到週年制核算:員工離職時,應依到職日計算實際年資應有的特休天數,避免員工權益受損。
特休由誰排?
- 原則上由員工排定。雇主基於經營上的急迫需求,或員工因個人因素,可以和對方協商調整,但不能由診所單方面指定。
- 勞動部列出的 NG 做法包括:診所逕自把特休排在補班日、把特休拿來抵減班休息,或限制只能在某些日子休。
- 人力吃緊的診所,比較實際的做法是年初就請員工預排特休,再依門診人力需求協商微調,而不是年底才一次處理。
診所要主動做的 2 件事
- 告知:員工符合特休條件時,應告知員工依規定排定特休。勞動部 NG 態樣提到,應在員工符合條件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年度可休日數。
- 記載與書面通知:每年的特休期日,以及未休日數所發的工資,要記載在工資清冊,並每年定期以書面通知員工。書面可以是紙本、電子資料傳輸,或員工隨時可以取得並列印的方式。
沒休完的特休,要給多少錢?
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還沒休完的特休,不論沒休的原因是什麼,雇主都應發給工資。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4-1 條:
未休特休工資 = 未休日數 × 一日工資
- 一日工資: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的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。月薪制的員工,是用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的工資 ÷ 30。
- 計算基礎是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,不含加班費與假日出勤加給;但也不能只用本薪或底薪算,經常性給付的津貼可能要計入。
試算範例
| 情境 | 算法 | 應發工資 |
|---|---|---|
| 月薪 36,000 元,年度終結時剩 5 天未休 | 36,000 ÷ 30 = 1,200 元/日;1,200 × 5 | 6,000 元 |
| 月薪 30,000 元,年度終結時剩 7 天未休 | 30,000 ÷ 30 = 1,000 元/日;1,000 × 7 | 7,000 元 |
什麼時候要發?
- 年度終結:在契約約定的工資給付日發給,或在年度終結後 30 日內發給。
- 契約終止(離職):依施行細則規定,於終止勞動契約時結清。員工自行離職也一樣要結算,不能因為是自請離職就不給。
可以遞延到明年嗎?
- 年度終結沒休完的天數,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,可以遞延到次一年度實施。診所不能強制遞延。
- 次一年度請特休時,遞延的天數優先扣除。
- 遞延的天數到次一年度終結或離職時仍沒休完,雇主應發給工資,並依原特休年度終結時的工資標準計算。
診所最常踩的 5 個雷
- 滿 1 年只給 7 天,把半年的 3 天扣掉。
- 兼職(部分工時)人員不給特休。部分工時人員一樣有特休,天數依工作時間比例計算;若每週工作天數和正職相同、只是每天時數較短,則依法定天數給予。
- 事先約定「特休全部換錢」。特休的目的是讓員工休息,沒休完才折發工資。
- 說年終獎金已經包含特休工資。兩者是不同的給付,應分別發給。
- 只用底薪計算未休工資,導致少發。
實務建議:讓特休「看得到」
特休管理最怕的是沒人知道每個人還剩幾天。建議至少做到:每位員工的到職日、年度可休天數、已休、剩餘天數都有一張表;每月排班時一起檢視;年底前 1–2 個月提醒剩餘天數較多的同仁排休。如果診所已經用 Oli 考勤管理系統這類工具記錄出勤與請假,可以把特休餘額和排班放在一起看,月底對帳會省事許多。
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特休天數與工資計算請以勞動基準法、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及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,也可以使用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核對,或洽詢地方勞工局。